问题 | 被判四年能多久出狱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的囚犯,通常需要度过至少两年的牢狱生活才能够获得出狱的机会。
为了能够顺利进行减刑和假释手续,大部分监狱都设定了额外的要求。 这其中包括有效积分、行政奖励等条件,且必须满足在狱中度过一年及以上的期限。 在这种情况下,假设这位囚犯在判决前曾在看守所待过一段时间(若涉及到二审程序,看守所拘留的时间将会更长)。 那么,在刑期中度过大约三年后,这名囚犯便有可能申请减刑或假释并离开监狱。 这无疑是一种相对较快的过程。 对于那些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他们能够切实履行原来被判定的刑期超过二分之一,就可以申请假释。 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有实实在在地执行十三年以上的刑期,并且诚实遵守监狱纪律,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同时确有真诚悔改之意,且没有再次犯罪的风险,他们才有资格申请假释。 如果他们具有特殊情况,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予以批准,或许可免受上述执行刑期限制。 然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参与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则不能够申请假释。 同时,监狱方面在决定是否给犯罪分子假释时,也会充分考虑此举对他们即将回归的社会及所在社区所产生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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