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获得被害人原谅的可以免除刑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害人原谅了不一定可以免除处罚。
1、国家机关(检察院)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只可以从宽处罚,最后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是自诉案件,则可以免除处罚。 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 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 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一经特赦,对罪犯不得再予追究。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我国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加之刑事诉讼中没有缺席审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按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其他生效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不予追究。 属于自诉案件的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等。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