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残疾人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 解答 | 
 
律师解析:
 
残疾人在一般情况下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残疾人和其他主体一样,如果涉嫌刑事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未满十四周岁的残疾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若是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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