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生聚众斗殴会不会从轻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进行斗殴的行为。只要是三人以上的就是聚众,只要是首要分子或积极参加的,就要处以刑罚。至于造成了轻伤或轻微伤的结果,这只是其中一个量刑情节而已。如果是未成年学生之间进行打架斗殴,并且打架斗殴的情节不严重的,是不会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