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制的特点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只限制自由而不剥夺人身自由。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判决管制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原居住地工作和生活。
2,、被判决管制的犯罪分子要接受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管制的判决归人民法院,管制的执行归公安机关。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行使判决权和执行权。
法律依据:
《刑法》第38条
判处管制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而违反禁止令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相关的行政法规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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