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破坏交通设备造成他人损失的怎么处罚? |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 解答 | 
 
律师解析:
 
破坏交通设备造成他人损失的若达到了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 
1、一般来说,如果是属于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是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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