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拍卖不要了有什么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拍卖不要了,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 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条
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取得拍卖标的的,有权要求拍卖人或者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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