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中如何规定领导儿童乞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以暴力、胁迫的手段,组织残疾人、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乞讨的,应当立案。 本罪为行为犯,不需要造成乞讨人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就应当立案予以追究。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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