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怎么认定为明知诈骗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洗钱罪中的“明知”涵盖了确切知道以及应当知道这两种情形。
在与诈骗罪相关的洗钱认定方面:其一,倘若存在直接证据,像有犯罪者明确告知行为人资金乃诈骗所得,这种情况下,就能够认定行为人明知资金的来源。 例如,犯罪者直接向其透露资金是通过诈骗手段获取的,这种直接的证据使得明知的认定较为清晰。 其二,从客观状况来判断应当知道。 比如,资金的流转呈现出异常状态,在短时间内有大量来源不明的资金集中涌入某个账户,并且这些资金的交易方式既不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也不符合个人的财务规律。 再或者,资金的来源者存在着从事诈骗活动的重大嫌疑,而行为人在接受这些资金的转移、掩饰等操作时,没有合理的依据,且明显违背常理。 像这种情况,就很可能被推断为应当知道资金来源于诈骗犯罪,进而构成洗钱罪中的明知。 这种从客观情况进行推断的方式,在洗钱罪的认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能够更全面地考量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以准确认定洗钱罪的成立。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