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案退赃认罪认罚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诈骗案件领域里,若罪犯在犯罪行为实施之后主动归还所窃款项并承认自己所犯下的不当行为接受相关处罚,那么根据司法实践经验,法院在做出最终裁决的时候往往会给予这些罪犯一定程度上的从轻处理。
这是因为,罪犯的退赃行为代表着他们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时承认了自己的不法举动,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惩罚,即说明他们有一定程度的忏悔之心。 相似地,他们对法律权威的认可和遵守也体现在他们自愿接受处罚的态度上。 然而,在实际的审判过程中,决定案件结果的最终因素不仅仅包括涉案金额的多寡、犯罪情节的严重性、犯罪行为所带来的不良影响以及罪犯过去的行为记录等等,而是需要全面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后才能得出公正合理的判决结果。 因此,尽管罪犯的退赃和认罪认罚可以作为法官在量刑时的重要参考依据,但是具体的刑期减免幅度仍需根据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衡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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