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罪有多次这种说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诈骗罪,有“多次”之说。
多次实施诈骗行为已被视为加重情节,通常将产生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这是因为,屡次进行诈骗活动意味着犯罪分子具备相当大的主观恶性,其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也更加严重。 时至今日,在司法实践中,若存在多次诈骗行为,即便每次诈骗所得金额相对较小,但当这些金额累积至一定程度或同时伴有其他严重情节时,仍可能构成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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