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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恶意透支的刑事责任有哪些类型
分类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严重的信用卡透支现象极有可能触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信用卡诈骗罪”。
所谓“恶意透支”,系指持有信用卡者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超越法定的提款额度或期限进行信用卡透支业务,并且在发卡行对其进行两次以上的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能按照还款承诺偿付欠款的不当之举。
对于实施了恶意透支行为的涉案人员,将要依法受到刑事惩处,其中主要的刑事责任形式包括有期徒刑或拘役,以及相应数额的罚金。
具体的量刑标准则会依据透支金额的大小、犯罪情节的轻重等多方面的因素来综合考量和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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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10: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