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利息不还银行告诈骗罪名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不幸遭到银行以诈骗罪名指控,务必保持镇静,不要陷入恐慌之中。
通常而言,银行只有在认定客户恶意诈骗或有意拖欠款项的情境之下才会采取这一类措施。 然而,万一您由于实际的财务困境或其他非主观因素而未能及时支付利息,那并不代表就构成诈骗行为。 此刻您应该迅速行动起来,搜集并整理出能够证明自己具有还款诚意以及面临客观困难的相关证据,例如失业证明、医疗诊断书等等。 与此同时,应立即与银行取得联系,寻求双方共同商讨并制定出全新的还款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