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属于什么诈骗罪类型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这两者并非同一范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洗钱的行为被确认为洗钱罪,然而,它并不属于我们通常所认知的诈骗罪类型。 洗钱罪表现为,行为人在明确知道所涉及的资金来源自于诸如毒品犯罪、黑社会组织活动以及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时,仍然协助掩盖这些资金的真实来源和性质,并通过将其存入银行、进行投资、甚至在证券市场上市等方式,试图使这些资金看起来合法化。 然而,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对这些资金的来源和性质并不知情,那么他们就不会构成洗钱罪。 至于诈骗罪,则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法,从而骗取了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