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诈骗罪本金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信用卡诈骗犯罪的相关规定,对于以恶意透支方式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案件,其涉及金额达到人民币五万元及以上但尚未超出人民币五十万元者,应被认定为“情节较轻”;
而若涉案金额介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之间,则应被视为“情节严重”; 至于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五百万元者,则应被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通常情况下,人民币五万元乃是判断信用卡诈骗犯罪本金的关键性参考标准之一。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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