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犯坐牢了还需不需要还钱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诈骗罪犯在服刑期间仍需偿还欠款。
坐牢代表着对其所为之犯罪行径给予刑事制裁; 然而,归还欠款却是承担起应有的民事责任,这两者之间无必然关联性。 依据法律规定,被判有罪的人士在履行刑事责任的同时并不能免于民事赔偿义务。 被定义为犯罪行为的所有非法获利之物,都理应被依法予以收缴或勒令退还。 对被害者的合法财产,亦应当尽快地进行返还原主的处理。 即使已受刑事惩罚的犯罪分子,被害人仍保留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追索被诈骗财产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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