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诈骗罪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认定信用卡诈骗罪是否构成时,通常需满足如下几个必要条件:首先,犯罪嫌疑人必须使用了伪造的或以虚假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其次,其亦可能利用已被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违法活动;
此外,未经授权而擅自盗刷别人的信用卡也是常见的信用卡犯罪手段之一; 最后,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恶意透支问题指的是持卡人出于非合法占有的目的,超过相关规定的额度或期限进行透支,即使经过发卡行的催收,其也未能及时归还欠款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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