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逾期诈骗罪标准是怎么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信用卡逾期诈骗罪之法律标准的解读,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持卡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
其次,其透支行为必须超越了规定的限额或期限; 再次,在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偿还; 最后,该行为必须符合上述所有条件方能构成犯罪。 通常情况下,若恶意透支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便有可能触犯刑法。 而所谓“数额较大”的标准,通常是指五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五十万元人民币。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时,还需结合持卡人的还款意愿以及透支用途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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