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透支涉嫌诈骗罪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涉及到对信用卡进行未经授权的透支活动而触犯了诈骗罪行,则需依法依据具体犯罪情况及所涉及的金额予以相应处置。
若经过发卡银行反复两次的催收,透支行为持续逾越或超过三个月仍然没有得到偿还,便有可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信用卡诈骗罪。 对此类犯罪的处理原则,可能会迫使犯罪嫌疑人面临刑事制裁,其中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等不同程度的刑法惩戒,同时还必须支付罚金。 在此过程中,犯罪分子所获得的违法收益将会被强制追回。 对于主动积极地退还赃款以及承认罪行、接受判决的被告人而言,在量刑问题上可能会得到相对减轻的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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