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诈骗立案后是否可以中止执行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贷款诈骗诉讼启动并取得立案之后,能否实施中止执行行为,应依据具体情境进行综合考量。
若出现了法定的迫使中止执行的情状如申请人通过声明自愿推迟执行、案外人员针对执行标的提出确实有充分理由的异议等情形,则是有可能对执行行为实施中止。 在贷贷诈骗类案件中,法院会在综合分析各类诱因之后慎重决定权衡取舍,是否对执行行为进行中止。 其中所涉及到的权衡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公共利益、受害者的权益以及案子的实际状况等各个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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