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借款为名义诈骗属于什么诈骗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借贷作为名义实施欺诈性活动,便是我们口中所述的金融诈骗犯罪的一种常见表现方式。
这类行为主要是指行为者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的企图心,他们会故意虚设借贷的用途乃至隐瞒自身实际的财富状况,从而达到从他人手中获取钱财的目的。 在法律层面上,金融诈骗罪被定义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法,从他人那里骗取到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金融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下: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如果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承担罚金责任; 而当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惩罚。 此外,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衡量标准,各地区可能会因为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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