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以借款方式构成的诈骗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要对以借款形式实施的诈骗行为进行确证,关键在于解析借款人是否具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意图和是否采取了欺诈手段。
从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观点出发,如果借款人在初次向他人借款时,便缺乏偿还借款的意愿或承诺,并且将所借款项用于肆意挥霍、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或者进行明显超过其偿还能力界限的奢侈性消费等等,这可能会被视为存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意图。 而从欺诈手段的角度来说,比如编造并非实际的借款理由、提供谎言式的还款担保、故意掩盖自己真实的财务状况等等,这些都可能使出借人误以为是真实情况从而做出错误的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诈骗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当涉及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时,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 如果涉及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 而当涉及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事责任。 此外,如果还有其他特殊规定,也应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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