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未全部揭示事实进行借款未必会轻易触及诈骗罪的红线。
对于是否构成诈骗,我们必须从多个角度进行全面评估与分析。
假设借款方在借款之初即怀揣着非法占有的不良动机,利用虚假陈述、掩盖客观事实等手段诱使对方轻易地将款项支付给了自己;
而在拿到借款之后,他们又肆无忌惮地挥霍、潜逃或者将其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等,导致出借人无法追回所借资金,那么这样的行为便极有可能被判定为诈骗。
然而,若借款方仅仅是在借款过程中对某些事实有所隐瞒,但他们仍然具有还款的诚意并积极履行还款义务,那么通常情况下,我们不会将此视为诈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