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万元以内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犯罪集团诈骗行为的刑案立案检验准则与普遍诈骗行径的立案检验准则相吻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颁布实施的《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明确规定,对于诈骗公私财产的价值在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之间、人民币3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以及人民币500,000元以上的情况,应适当视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范围内,共同研究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备案。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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