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罪立案需要哪些证据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诈骗罪立案过程中,所需之证据种类繁多。
首先,涉及到的是实物证据,即与诈骗行为直接关联的物品。 其次,书证亦为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收据、借条以及转账记录等书面材料。 此外,证人证言也是不可或缺的证据类型,这些证人对于案件的具体情况有着深入的了解。 接下来,被害人陈述则是对被骗经历的详尽描述,有助于还原整个事件的真相。 再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同样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们可能会就自身的诈骗行为作出承认或者辩解。 最后,鉴定意见作为专业性的证据,例如对涉案金额的评估、对相关文件真伪的鉴定等等,都能为案件提供有力支持。 除此之外,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也都是诈骗罪立案过程中所必需的证据类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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