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立案需要什么证明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诈骗案件的立案审理过程中,通常需要提交如下类型的证据材料:首先,是直接印证欺骗性行为切实存在的证明文件。
此类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双方交流期间产生的信函、短信、微信聊天纪录以及电话录音等资料,这些都能够清晰地展示出涉案方实施了诸如扭曲事实、隐瞒真相等具有欺骗性质的行为。 其次,涉及到资金流向问题的证据,例如银行转移记录以及支付凭据等成为了必不可少的环节,它们能有效地证明当事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害实际数值。 再次,如果案件涉及到其他知情人的情况,他们的证词将发挥重要作用,为案件的调查提供多种证明视角。 最后,关于犯罪嫌犯相关信息的证明材料,如嫌疑人的个人详细信息、联络方式等都有利于公安机关更顺畅地开展调查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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