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罪诈骗数额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诈骗罪所涉及的诈骗财产数额之鉴定,通常参考的是犯罪嫌疑人实际所得之财物价值进行细致计算。
一般而言,若涉及的是现金诈骗,那么其数额便是犯罪嫌疑人实际收入的现金价值; 倘若涉案财物为实物,则需依照该财物在市场上的平均价值进行评判与估算。 对于存在多次未被刑事诉讼处理过的诈骗案件,其各自涉及的诈骗财产数额将会予以累积计算。 请您特别关注,诈骗行为涉及到的公共和私人财物价值在3000元至1万元之间、3万元至10万元之间以及50万元以上的,应依法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所规定的"数额较小"、"数额庞大"及"数额极其庞大"。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