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界定刑事诈骗犯罪与民事欺诈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刑事诈骗犯罪以及民事欺诈行为在法律层面的界定,无疑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任务。
刑事诈骗犯罪这一概念,即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的动机和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从他人手中获取数量巨大的公共私人财产。 这其中,犯罪嫌疑人有明确的故意心理,同时也具备了非法占用他人财产的清晰意图。 在犯罪行为的客观展现上,则体现在行为人对他人实施了欺骗行为,使得受害者误入歧途,进而基于误解而进行财产转让等处置行为。 至于民事欺诈行为,它发生在建立、改变或结束民事权益及义务的过程之中,行为人故意向对方传递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隐藏真实情况,诱导对方做出错误的决策。 两者之间的主要差异在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存在显著的不同。 刑事诈骗犯罪的行为人的主观动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民事欺诈行为的行为人通常并不怀揣着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念头,他们仅仅希望通过欺诈手段来获取自身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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