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量刑是怎么判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律法规范,关于骗取他人财产价值达到人民币三千元至一万元之间、骗取金额在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以及骗取金额高达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之行为,应被视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及“数额特别巨大”等不同等级的诈骗罪行。
而针对团伙实施诈骗行为的量刑问题,则需全面考量犯罪的具体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其中,主犯应承担其参与或组织、指挥的所有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至于从犯,则应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甚至是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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