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骗贷罪,如果资金还了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贷款欺诈罪,即我们常说的“信贷诈骗罪”。
假设在案件发生前或判决宣布之前,当事人如数归还了所贪污的款项,那么在量刑层面上,这将被视为减轻处罚的重要因素进行考量。 信贷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取贷款,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取贷款,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需缴纳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若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若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1)编造虚假理由引入资金和项目等;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或者超过抵押物价值进行重复担保; (5)采用其他方式进行信贷诈骗。 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主动地归还所骗取的资金,这无疑表明他们具有良好的认罪悔过态度,主观恶意程度相对较低,因此,法院在量刑过程中将会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酌情给予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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