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是否有违约金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诈骗罪乃是一类涉及到刑事责任范畴的严重违法犯罪行径,在此类情况下,并无所谓的违约金之说。
具体而言,犯罪嫌疑人为牟取不法利益,往往会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法与他人签署合同,从而以非法手段侵吞他人的财产。 然而,作为受害方,仍有途径追求自身的经济补偿权益,例如可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索赔,然需注意此处所指并非违约金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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