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接催收电话是信用卡诈骗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持卡者仅仅是拒绝接收催款电话,却在实际生活中始终致力于偿还贷款或表达了良好的还款意愿,且没有恶意透支、套现等触犯法律规定的行为,便通常难以被认定为犯下信用卡诈骗罪行。
但是,若持卡者明知自身尚无足够的还款能力,却依旧进行大规模透支导致无力偿还; 无节制地消费透支的资金,使得偿还无望; 透支之后选择躲避、更改联络方式以躲避银行的催收; 抽逃、转移资金,隐藏财产,逃避还款责任; 将透支的资金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非法占有资金,并拒绝偿还的行为,都有可能被判定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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