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诈骗罪40万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及信用卡诈骗案件的涉案金额达到四十万,此行为无疑已涉嫌触犯“数额巨大”的法律条款。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实施信用卡诈骗活动且数额巨大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的民事责任。 然而,在实际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涉及信用卡诈骗罪四十万元的具体量刑标准,还需要结合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存在自首、立功表现以及是否积极退赃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通常情况下,倘若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承认罪行、表达悔过之意,并且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那么其可能会在法定量刑范围内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 反之,若犯罪情节严重,且犯罪嫌疑人拒绝认罪,则可能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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