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诈骗罪巨大减轻标准是怎么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刑法中的“信用卡诈骗罪”而言,判定其案件规模为数额巨大时所适用的减轻情况,需要结合多元化的考量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与衡量。
这些因素涵盖了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对赃款的积极退还、是否存在自首或立功行为等多个方面。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若犯罪嫌疑人能够展现出真诚的认罪悔过之意、全额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以及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侦破其他相关案件等诸多良好表现,那么法院在量刑环节便有可能给予相应的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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