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资诈骗罪和洗钱罪并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集资诈骗罪与洗钱罪在司法实践中是允许进行合并处罚的。
其中,集资诈骗罪主要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采用欺骗等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且涉案金额达到了法定的较大标准的行为; 至于洗钱罪则是指行为人明知是来自各类犯罪活动(如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以及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所获得的财产及其收益,为了掩盖或隐瞒这些财产的真实来源和性质,而采取一系列违法行为的总称。 若有行为人同时触犯了集资诈骗罪及洗钱罪的相关规定,那么就应按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分别进行定罪量刑,之后再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来执行相应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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