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签合同能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尚未签署并不必然意味着构成了合同欺诈犯罪。
合同欺诈犯罪乃是指行为人怀揣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在合同的制定与执行全过程中,采用虚造事实、掩盖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钱财,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以上的违法行为。 若尽管合同并未以书面形式进行签立,却存在实质性的合同关系,而行为人正是利用这一点,采用上述手法骗取对方财物,且达到了一定金额的,那么此类情形亦有可能被视为符合合同诈骗罪的刑事构成要件。 然而,倘若并未签署合同仅仅由于行为人的一时疏忽或是其他合理理由所导致,而且行为人在整个过程中并无非法占有的企图及欺诈行为的话,那么便无法认定其构成该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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