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获利多少算严重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审判实践经验所证实,电信网络诈骗罪中“帮信”指控的犯罪行为严重程度不仅取决于涉案人员所得赃款的具体数额,同时也需全面考量其他诸多复杂因素。
一般而言,若涉案人员通过提供帮助获取的赃款数额超过人民币一万元,往往会被视为情节较为严重。 然而,这并非是唯一的评判准则,还应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为三名及以上不特定对象提供协助; 支付结算金额累计达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 通过投放广告等手段提供资金支持,且金额高达人民币五万元以上; 违法所得金额超过人民币一万元; 以及被协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极其严重的后果等等。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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