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利用装修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若以装修合同为载体实施诈骗行为,其立案认定的基准通常为受骗金额已达到相当于人民币三千元至一万元及以上的标准。
对于此类行为,我们称之为“合同诈骗罪”,即犯罪嫌疑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诱使合同相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与其签订合同,进而获取对方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者。 在涉及到装修合同的案件中,倘若有一方当事人通过上述手法,使得另一方当事人在不知情或被误导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并支付了相应款项,同时还表现出明显的非法占有意图,那么便有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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