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诈骗罪如何减轻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需对涉及信用卡诈骗罪行案件予以减轻刑罚的处理,可从多个层面加以考量:首先,发案人员倘若能够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犯罪事实、诚恳地供认本人的过失行为,将有助于此类情况的发生;
其次,如果能够积极地偿还被骗款项,以补偿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也会成为减轻刑罚的重要因素之一; 再者,若在共同犯罪活动中仅起到次要或辅助性的作用,且属于从犯地位,那么其刑罚也可能得到相应的减轻; 最后,若能提供立功表现,例如揭露他人的犯罪行为,并经过调查核实确为真实,这同样是减轻刑罚的有利条件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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