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诈骗罪如何量刑内蒙古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对于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发生的信用卡诈骗罪案件的判罚依据及标准,始终都保持着与全国范围内同等程度的统一性。
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订版)第一百九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对于存在下述任一情形者,实施了信用卡诈骗的犯罪活动,且金额在规定范围内的,应判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依法处以二万元至二十万元的罚金; 若其犯罪情节恶劣,涉及金额较为巨大的,应该判处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处以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金; 倘若涉案金额特别庞大,且情节极度恶劣的,理当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须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金,甚至可能面临财产的没收: 首先,包括使用伪造、虚假的身份证件来获取的信用卡; 其次,利用已作废的信用卡; 再次,擅自盗用他人的信用卡; 最后,恶意透支。 其中所谓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的动机,违反规定使用超额或超期的透支额度,且在发卡行发出追讨要求后仍然拒绝还款的行为。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及其内蒙地区的实际情况,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认定,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逐一判定的。 一般而言,“数额较大”的金额应当是介于五千元到五万元之间; 而“数额巨大”则是指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金额区间; 至于“数额特别巨大”,自然就是五十万元及以上的巨额款项了。 然而,需要说明的是,这些具体的标准恐将随着司法实践和相关政策的调整而做出相应改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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