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刷属于信用卡诈骗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持械行窃及冒名使用信用卡等不当之举在众多场合往往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行。
此种犯罪行为是指不法分子具备明确的占有所图的意图,不顾信用卡相关法律规定的约束,利用信用卡作为手段实施恶意欺诈,从而从受害者处非法夺取大量钱款。 对于例如盗刷他人信用卡这样的行为,通常是在未得到持卡人的明确同意或授权的前提下,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信用卡中的资金,这无疑完全符合了信用卡诈骗罪的所有构成要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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