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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信用卡算不算诈骗罪
分类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拖欠信用卡债务并非必定会导致刑事责任,然而,当持卡人为谋取非法私利且超出了相关规定的透支额度或期限时,并在接收到发卡行的两次书面催收通知之后,经过三个自然月仍然拒绝偿还欠款,这种情形便可能被视为信用卡诈骗罪。
在此过程中,“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超越了规定的最高可贷额度或最长期限进行透支,并且在发卡行多次催促其履行债务义务后,仍然超过三个月未向发卡行主动偿付所欠款项的行为。
倘若仅仅是由于短期内的经济压力过大导致无法按期还款,并且持卡人依然积极地与银行方面协商以寻求合适的还款方式和时间表,那么在通常情况下,这样的行为并不足以使之成为犯罪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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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18:3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