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是不是自诉案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合同诈骗罪这一犯罪案件,它主要是以非法占有所寻求的主观目的为指引,采用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通过虚构事实或隐蔽真相等手段来欺瞒对方当事人进而取得其财务以及数额相当大的财物行为为主要特征。
在现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下,我们将这类案件归类为公共起诉案件,而非自诉案件。 在公共起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代表,有责任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对于合同诈骗罪这一类型的案件,首先需要由公安机关展开深入的调查工作,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再由人民检察院对这些证据进行严格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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