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诈骗怎么判1000元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六十六款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条例第一条,在认定暨严格执行诈骗罪之情况时,需特别关注其涉及到的诈骗金额之规模。
若未成年人采取诈骗手段并导致款项损失超过一千元人民币之数,那么此类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如何加以裁决,尚需结合未成年人的实际年纪、犯罪情节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若未成年人尚未年满十六岁,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明确规定,未满十四岁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故而不会面临刑事审判。 然而,对于已满十四岁但仍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而言,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对其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若该未成年人已成年,则需依照普通诈骗罪的相关标准进行处理。 鉴于本案中涉及的诈骗金额仅为一千元人民币,根据上述法律解释的第一条,此种情形通常会被视为“数额较小”,有可能并不满足刑法意义上的“数额较大”之要求。 因此,若未成年人的诈骗金额为一千元人民币,并且符合法定年龄条件,在一般情况下,他们将不会受到刑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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