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煤炭合同诈骗案怎么判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二十四条明确规定:若有人擅自运用上述各条款所提及的任何一种方法,以非法占有所图谋,在签署以及执行契约的全过程中,诈骗另一方当事人的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较大标准,他将面临三年以内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附加罚金,或是单独征收罚金作为惩罚。
然而如果其行为涉及的财物数额庞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他将会面临至多三年,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附加罚金乃至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于涉及到高度重视的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极其严重情形的案件,其责任人有可能受到十年及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终身监禁的审判,同时附有剥夺行刑者财产权的处罚。 最终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的动机、手段、以及所带来的不良影响等诸多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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