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团伙赔偿受害人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明文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他人财产的行为便构成了刑事犯罪,即诈骗罪。
就涉及到的诈骗集团中的个体成员而言,假如他们在同一犯罪活动中协同运作,那么对于他们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则应依照其在整个犯罪活动中所发挥的作用与职责进行判定。 而在做出详尽的判决之时,法院通常需要综合考量如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是诈骗金额,这是对案件严重性进行评判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根据上述法律条文,不同的诈骗金额区间将会导致相应的刑期差异。 其次是犯罪情节,其中包括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以及是否存在预谋、多次作案等其他相关情况。 再者是社会影响,诈骗集团对社会公共秩序及公民合法权益所带来的损害程度亦是量刑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最后是受害人赔偿状况,倘若诈骗集团能够积极地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这或许可以被视作其悔过之心的体现,进而对最终的判决产生一定的影响。 总的来说,诈骗集团对受害人的赔偿情况将作为量刑过程中的一项参考因素,然而并不能够直接改变基本的定罪与量刑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