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骗车保险有什么罪名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所述,若有人采取捏造保险标的、编排不实理由甚至扩大损失幅度、伪造未曾发生意外事件等手法,进行保险欺诈行为,且涉案金额超出特定标准,那该行为便构成了保险诈骗罪。
具体的刑罚裁量将视乎诈骗金额的多寡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恶劣情节,包括可能面临的监禁天数及罚款额度。 若涉及单位犯罪,则对相关单位施以罚金惩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人及其他主要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刑罚裁量标准亦依据诈骗金额及其恶果程度而定。 另外,倘若保险事故的鉴定者、证人、财产评估员故意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为他人实施诈骗行为提供便利,他们也将被视为保险诈骗的同谋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