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可以告他诈骗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我们所谈论的诈骗罪乃是在实践中,以非法占有为真实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之手法,从而获取他人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而在此过程当中,假设某人因欠债未清偿,但并未采取任何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来获取财物,而是基于真实存在的债务关系,那么这种行为通常并不被视为诈骗罪。 然而,若债务人通过欺诈手段,如伪造债务凭证、夸大自身还款能力等方式,来获取他人财物,那么这种行为便极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在实际案件中,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需要深入剖析债务人的行为是否满足诈骗罪的全部构成要素,其中包括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以及最终导致了受害者的财产损失等多方面因素。 若是债务人的行为确实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素,那么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反之,对于那些行为并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债务人,就不得以诈骗罪对其实施起诉。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建议客户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针对具体情况给予权威性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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