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视方不履行探视权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探视方未履行探视权时,首先应采取沟通协商的方式。
(1)与探视方坐下来,心平气和地交流,详细地明确探视的具体时间,通过这样的沟通,督促探视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2)若沟通未能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判决内容会明确规定探视的具体时间安排、方式等细节,以保障探视权的切实执行。 而且,对于那些拒不履行探视义务的一方,法院会采取严厉的措施,如拘留、罚款等,以此来强制其履行义务。 (3)在整个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同时,也要始终考虑子女的利益和意愿,确保探视权的行使不会给子女带来任何不良影响,让子女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离婚后,小丽未履行探视子女的权利。小朱先与小丽沟通协商探视时间和方式,但小丽拒绝配合。小朱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明确探视细节,小丽仍拒不履行。争议点在于小丽持续不履行探视权,小朱该如何保障权益。 案情分析: 1、小朱起初与小丽沟通协商,明确探视细节,这种方式符合先协商的原则,能以平和方式解决问题,督促小丽履行义务。 2、协商不成时小朱起诉,法院判决明确探视安排,对拒不履行的小丽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这能强制保障探视权的执行。 3、小朱保留沟通记录和判决文书等证据,且考虑子女利益意愿,能有效维护自身和子女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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