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可以拘留嫌疑犯多少小时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常态化状况之下,公安部门对已进行盘查的人员实施留置处置时,自其携带至公安部门之时起,留置期不得超过24个小时。
若是遇到特殊情形,须得到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批准,方可将留置期延长至48个小时。 改为采取行政拘留措施时,通常最长也不会超过15天。 若存在两种及以上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则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天。 然而,当涉及到刑事犯罪问题并被刑事拘留时,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者,若认为有必要进行逮捕,应在拘留之后的3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在特殊情况下,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1日至4日。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是不予批准逮捕的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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